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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过来~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工作开始啦!
来源: 浙宝智慧信息产业园    时间: 2023-07-20  浏览次数:136
一、申报条件

1.企业注册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企业;

2.从事《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(试行)》(详见附件1)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,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;

3.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0%以上;

4.企业从事《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(试行)》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%以上;

5.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%。


二、申报流程


(一)自我评价

申报企业应对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。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,按照《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,准备相关申报材料。


(二)网上申报

1.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申报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。首次申报需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(网址:https://fuwu.most.gov.cn)进行注册,注册成功后方可开展申报工作,填写《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(复核)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2),导出PDF格式文件,按申报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。

2.企业登陆商务部“服务外包信息系统”或“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应用系统”(网址: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://www.mofcom.gov.cn/mofcom/typt.shtml)填报数据。

3.企业登录浙江省科技厅“浙江科技大脑”(网址:https://stbrain.kjt.zj.gov.cn/stbrain/),进入“办事大厅”,搜索“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”,点击“业务办理”,使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“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系统”(无政务服务网账号先完成注册),按要求填报材料。网上申报上传的电子材料一律采用 PDF 格式,上传时请勿将扫描文件横置或倒置,并确认上传文件能够被正常打开,文件内容清晰方便阅读。


(三)材料提交

请在7月2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,并将申报材料、汇总表(附件3)一式一份快递至上城区科技局(望潮路77号东楼1108)。



 联系人 


上城区科技局  89500605

系统技术咨询  85151402


 附 件 


附件:1.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(试行)

附件:2.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(复核)申请表

附件:3.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汇总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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